交警针对车辆走法安装“强光灯”处以重罚

结合数据分析、巡逻蹲守,1月25日清晨5时07分,执勤交警在S322省道白塔镇下宅村附近路段,将涉嫌违法的车辆依法拦停进行例行检查。



这两辆车的驾驶员都在车辆前号牌上安装了“强光灯”,目的是经过电子监控路口时,通过光线干扰逃过电子设备的抓拍,从而可以肆无忌惮地在道路上行驶。

粗略观察,车辆疑似存在严重超载,经过磅检测,核载量为30吨的货车,超载达191%。

面对交警的查问,其中一位侯姓驾驶人却支支吾吾,眼神闪烁不定,经网上查证,侯某的驾驶证因违法累计扣18分,已被交警部门依法暂留,而其持有的驾驶证为C1驾驶证,却驾驶需要持有A2驾驶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。

经审讯,侯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法事实,交警依法对侯某准驾不符、驾驶证扣留期间驾车、超载191%、机动车改型、驾驶证超期仍驾驶机动车5项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4500元,扣18分,并责令其对加装的强光灯进行拆卸,恢复车辆原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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